支付宝又被罚,这次是因为隐私保护方面涉及违规
时间:2018-04-09 11:05
作者:阿怪 编辑:维度 访问数:3266
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披露,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,被判处罚款18万元。
支付宝对此表示:2017年下半年,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。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,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,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。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,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。
从这份决定书中可以看出,支付网涉及的七项违规行为,分别在客户权益、产品宣传、个人信息保护三大方面:
1. 客户权益方面的违法行为: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;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。
2. 产品宣传方面的违法行为: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,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。
3.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: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、必需原则;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。
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对其处罚款3万元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,分别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10万元、5万元。罚款合计18万元。
目前,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,支付宝、微信两大巨头的线上和线下综合支付优势十分明显。在消费者提升用户体验、享受支付便利服务的同时,对于涉及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同样不可忽视。
如今正值第三方支付合规接入网联的关键时期,监管当局可能会严查第三方支付的违规问题,尤其是用户隐私问题。
支付宝对此表示:2017年下半年,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。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,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,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。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,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。
从这份决定书中可以看出,支付网涉及的七项违规行为,分别在客户权益、产品宣传、个人信息保护三大方面:
1. 客户权益方面的违法行为: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;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。
2. 产品宣传方面的违法行为: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,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。
3.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: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、必需原则;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。
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对其处罚款3万元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,分别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10万元、5万元。罚款合计18万元。
目前,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,支付宝、微信两大巨头的线上和线下综合支付优势十分明显。在消费者提升用户体验、享受支付便利服务的同时,对于涉及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同样不可忽视。
如今正值第三方支付合规接入网联的关键时期,监管当局可能会严查第三方支付的违规问题,尤其是用户隐私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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